原创 巴自慰喷泉彦淖尔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

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本报讯 记者唐建权、通讯员苏国成报道:4月28日一大早,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值班民警通过视频系统巡查黄河沿线治安状况,以全覆盖、可视化、能预警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警务模式,对非法占地、采砂、排污、狩猎、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排查预防。这是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保护河湖水域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的一个场景。

工作中,巴彦淖尔公安织密巡河责任网,建立市级河湖警长带头巡、旗(县、区)级河湖警长全面巡、乡镇(苏木)级河湖警长重点巡、村(嘎查)级河湖警长日常巡的常态化巡河湖制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故意损害治污、排水、供水设备等公共设施和利用洪涝灾害进行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统筹推进河湖水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合内部外部资源,完善建立“公安机关+行政机关+群防群治组织”工作机制,加强对易发案场所、部位和河湖重点水域的巡查控制,提升依法治水、系统治水、源头治水、综合治水的能力水平,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此外,巴彦淖尔公安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与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联席会议,畅通部门间协作配合渠道,共商治理河湖难题;强化跨区域串并案侦查,加强跨地区刑事案件侦查合作,整合警力资源,实行联合作战,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互补优势,提升移送案件办理质量;将河湖警长制考核纳入公安机关综合绩效考核范围,把责任压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对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及河湖警长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