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6日讯 福达股份(603166.SH)股价今日收报5.56元,跌幅2.28%。

公司昨晚披露《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称,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不超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融资总额。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曲轴智能制造项目。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4.99%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黎福超。本次发行完成后,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黎福超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可以加大新能源混动曲轴产品业务开拓;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公司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663号文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向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189,94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37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92.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8,307.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43号《验资报告》验证。

据福达股份2023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2亿元,同比增长19.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亿元,同比增长57.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36.41万元,同比增长175.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亿元,同比减少46.30%。

据福达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亿元,同比增长1.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9.57万元,同比增长3.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90.09万元,同比增长19.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27.37万元,同比减少26.23%。

天眼查APP显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桂林福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0年,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是一家以从事汽车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64620.8651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4620.8651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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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6日讯 福达股份(603166.SH)股价今日收报5.56元,跌幅2.28%。

公司昨晚披露《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称,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不超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融资总额。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曲轴智能制造项目。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4.99%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黎福超。本次发行完成后,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黎福超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可以加大新能源混动曲轴产品业务开拓;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公司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663号文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向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189,94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37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92.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8,307.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43号《验资报告》验证。

据福达股份2023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2亿元,同比增长19.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亿元,同比增长57.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36.41万元,同比增长175.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亿元,同比减少46.30%。

据福达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亿元,同比增长1.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9.57万元,同比增长3.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90.09万元,同比增长19.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27.37万元,同比减少26.23%。

天眼查APP显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桂林福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0年,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是一家以从事汽车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64620.8651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4620.8651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