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弥勒市“10·18”较大日韩一卡电梯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本文转自:云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 朱丹) 5月16日,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10·18”较大电梯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称,2023年10月18日11时50分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佛城商都一期发生一起较大电梯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84.259万元。

事故发生后,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必须查明原因,严厉追究责任人,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要尽全力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迅速安排相关司局领导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

2023年10月20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云南省政府批准,成立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住建厅、省检察院、省总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10·18”较大电梯坠落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3名国内电梯行业专家参与事故技术调查。

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10·18”较大电梯坠落事故是一起由于事故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实质性维保、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检验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检验而导致的较大特种设备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