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巴中日报

关注第15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常见涉企经济犯罪要认清切莫疏忽大意掉进深渊

图:市公安局组织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宣讲活动现场。

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向东升文/图

5月15日是第15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市公安局组织了一场有针对性的常见涉企经济犯罪防范和处置宣讲活动,现场20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现阶段经济犯罪的现状及趋势何如?易发的经济犯罪究竟有哪些?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处置?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王平。

A:现状及趋势

“从全域来看,巴中经济犯罪呈现案发越来越多、手段越来越专业、危害越来越大的特点。”王平介绍,这些特点与全国情况完全吻合。

现在,经济犯罪的总量大幅增长,大要案频发。经济犯罪的专业化、智能化突出,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较强,犯罪主体向多元化发展,而且涉外经济犯罪日益增多。经济犯罪涉及的领域和地域不断扩大,危害性越来越大。犯罪组织化、复合化程度逐步提高。

王平说,现阶段经济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合同诈骗、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非法为亲友谋利、徇私舞弊低价折股或出售企业财产、贪污、挪用公款和洗钱等。

B:两类经济犯罪要认清

切莫掉深坑

合同诈骗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最容易遇到的就是合同诈骗。”王平特别强调,企业要尤其注意合同诈骗。一旦被骗,很可能将企业带到无底深渊。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其常见手法就是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术语:俏货引诱、鱼食诱饵、移花接木、假冒身份、设置圈套。

如何防范合同诈骗?王平提醒,在签订合同前,至少要做到以下六点: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履行过程中要严格风险把控;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高利诱惑面前保持冷静和清醒;管好、用好企业的印章。

只要做到以上内容,基本就能避开合同诈骗的坑。如果不幸遇上合同诈骗,一定要收集好证据及时报警,同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止损挽损。

洗钱罪

“大家一定要对洗钱罪有清晰准确的认识,部分人帮别人洗钱犯了罪,自己还被蒙在鼓里。”在情况介绍中,王平着重强调,大家要对洗钱有清晰、准确、全面的认识,避免自己掉进坑里。

王平介绍,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洗钱犯罪。提供资金账户的;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跨境转移资产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王平提醒,当遇到没有正当理由,要求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财物的;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员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都可能是在参与洗钱,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为了防范被卷入洗钱,王平建议大家可以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重点是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和账户,不买卖、出租和出借,也不要用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现。为他人资产承名、代持时,一定要多问为什么。

C:这些经济犯罪也不能疏忽

“除了合同诈骗和洗钱,一些企业工作人员的经济犯罪行为也要引起足够重视,有的危害也比较大。”在重点介绍了合同诈骗和洗钱后,王平对企业内部职工可能出现的经济犯罪也作了简单介绍。

王平说,近年来比较常见的就是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或出售企业财产罪、非法为亲友谋利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这些情况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同样也可能给企业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

为避免这些情况的出现,王平郑重提醒,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付款方式,尽量不采取现金结算,转账结算明确收款账户。对长期合作的客户,由财务人员经常对账,及时掌握收款情况。尤其是经手经济业务的员工离职,要及时向客户通告,必要时对社会发布公告。重点岗位员工要慎用,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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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市公安局组织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宣讲活动现场。

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向东升文/图

5月15日是第15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市公安局组织了一场有针对性的常见涉企经济犯罪防范和处置宣讲活动,现场20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现阶段经济犯罪的现状及趋势何如?易发的经济犯罪究竟有哪些?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处置?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王平。

A:现状及趋势

“从全域来看,巴中经济犯罪呈现案发越来越多、手段越来越专业、危害越来越大的特点。”王平介绍,这些特点与全国情况完全吻合。

现在,经济犯罪的总量大幅增长,大要案频发。经济犯罪的专业化、智能化突出,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较强,犯罪主体向多元化发展,而且涉外经济犯罪日益增多。经济犯罪涉及的领域和地域不断扩大,危害性越来越大。犯罪组织化、复合化程度逐步提高。

王平说,现阶段经济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合同诈骗、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非法为亲友谋利、徇私舞弊低价折股或出售企业财产、贪污、挪用公款和洗钱等。

B:两类经济犯罪要认清

切莫掉深坑

合同诈骗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最容易遇到的就是合同诈骗。”王平特别强调,企业要尤其注意合同诈骗。一旦被骗,很可能将企业带到无底深渊。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其常见手法就是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术语:俏货引诱、鱼食诱饵、移花接木、假冒身份、设置圈套。

如何防范合同诈骗?王平提醒,在签订合同前,至少要做到以下六点: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履行过程中要严格风险把控;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高利诱惑面前保持冷静和清醒;管好、用好企业的印章。

只要做到以上内容,基本就能避开合同诈骗的坑。如果不幸遇上合同诈骗,一定要收集好证据及时报警,同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止损挽损。

洗钱罪

“大家一定要对洗钱罪有清晰准确的认识,部分人帮别人洗钱犯了罪,自己还被蒙在鼓里。”在情况介绍中,王平着重强调,大家要对洗钱有清晰、准确、全面的认识,避免自己掉进坑里。

王平介绍,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洗钱犯罪。提供资金账户的;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跨境转移资产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王平提醒,当遇到没有正当理由,要求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财物的;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员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都可能是在参与洗钱,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为了防范被卷入洗钱,王平建议大家可以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重点是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和账户,不买卖、出租和出借,也不要用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现。为他人资产承名、代持时,一定要多问为什么。

C:这些经济犯罪也不能疏忽

“除了合同诈骗和洗钱,一些企业工作人员的经济犯罪行为也要引起足够重视,有的危害也比较大。”在重点介绍了合同诈骗和洗钱后,王平对企业内部职工可能出现的经济犯罪也作了简单介绍。

王平说,近年来比较常见的就是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或出售企业财产罪、非法为亲友谋利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这些情况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同样也可能给企业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

为避免这些情况的出现,王平郑重提醒,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付款方式,尽量不采取现金结算,转账结算明确收款账户。对长期合作的客户,由财务人员经常对账,及时掌握收款情况。尤其是经手经济业务的员工离职,要及时向客户通告,必要时对社会发布公告。重点岗位员工要慎用,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