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随州日报具有随州市户籍,0-15岁,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二、救助内容

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

三、救助标准

1、机构康复训练类项目

为在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接受训练且符合救助条件的听力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提供机构康复训练救助。0-6岁受助儿童,补助标准不低于16000元/人/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7-10岁受助儿童,补助标准不低于10000元/人/年,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11-15岁受助儿童,市内定点机构补助标准不低于10000元人/年,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训练时间不足月数的,按救助对象实际训练月数补贴康复费用。

2、辅助器具适配类项目

按照中国残联《残疾人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执行。可根据受助儿童需求适配辅助器具1-3件/人/年,按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年标准给予补贴。

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户籍在本市享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且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0-6岁残疾儿童家庭为发放生活补助对象。补助对象应与0-6岁康复救助项目补助对象一致,一户多残家庭按照残疾儿童人数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500元,每年补助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实际训练时长计算,补助计算时间应与在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实际训练的时间一致(即当月康复机构未开展训练或因全日制训练残疾儿童个人原因中断训练累计超过15天,则当月不补,非全日制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具体要求执行)。

补助形式: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按当年实际训练时长给予发放,由县(市、区)残联核对完相关信息后采取“一卡通”形式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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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随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QQ黄色群聊加入(摘录)

本文转自:随州日报具有随州市户籍,0-15岁,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二、救助内容

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

三、救助标准

1、机构康复训练类项目

为在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接受训练且符合救助条件的听力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提供机构康复训练救助。0-6岁受助儿童,补助标准不低于16000元/人/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7-10岁受助儿童,补助标准不低于10000元/人/年,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11-15岁受助儿童,市内定点机构补助标准不低于10000元人/年,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训练时间不足月数的,按救助对象实际训练月数补贴康复费用。

2、辅助器具适配类项目

按照中国残联《残疾人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执行。可根据受助儿童需求适配辅助器具1-3件/人/年,按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年标准给予补贴。

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户籍在本市享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且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0-6岁残疾儿童家庭为发放生活补助对象。补助对象应与0-6岁康复救助项目补助对象一致,一户多残家庭按照残疾儿童人数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500元,每年补助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实际训练时长计算,补助计算时间应与在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实际训练的时间一致(即当月康复机构未开展训练或因全日制训练残疾儿童个人原因中断训练累计超过15天,则当月不补,非全日制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具体要求执行)。

补助形式: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按当年实际训练时长给予发放,由县(市、区)残联核对完相关信息后采取“一卡通”形式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账户。